唐文未必唐人作
微信公众号“出版人杂志”在《没有一堆“职业病”的编辑,百分之百不靠谱!》这篇文章中,提到了编辑们的各种“职业病”,其中第一条便是找错字:“做编辑的,能有几个人没有找错字的习惯?”文章说:“诚然,文字勘误是几乎每位编辑的必备能力,许多人不以为然,甚至将之等同于多事。但是,如果不加以修改,不知情者将会学习到错误的知识。编辑们勇于表达出来,不仅仅因为挑错是被动技能、肌肉记忆,更是内心深处对文化建设的责任感。”
相对于找错字,找出作者因采用二手材料而导致的错误难度更大,所需的知识也更多,但找出来的话会更有成就感。往往给人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这里再分享一例。
赵昕与《息“灯鹞”文》
近来校对一篇写杭州的风筝手艺人程迪申的文章。作者援引赵昕在《息“灯鹞”文》里的话:“照耀碧城,姮娥惊顾;纷纭绀霄,飞琼罢舞。”这段话描绘的是唐玄宗李隆基在山东蓬莱宫宜春院观看“八仙过海”风筝放飞的场景。大意是:“天空中一片灯火,月光为之失色;风筝摇曳在尚有霞光的天空中,有如暂息歌舞的琼玉,非常美丽。”那么,赵昕是什么朝代的人呢?
文章作者直接写“唐人赵昕”,按理说这没什么可值得怀疑的。直到我进古籍数据库核对上述所引字句,才觉得奇怪。因为我只在《康熙嘉定县志》里搜到了这篇《息“灯鹞”文》,而且数据库显示,《康熙嘉定县志》是“清赵昕修”,这个赵昕和《息“灯鹞”文》的作者赵昕,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呢?
虽然赵昕文章“说玄宗旧事”, 但这并不代表赵昕一定就是唐朝人。如果以为“写唐文者必是唐人”,那梦枕貘、陈凯歌岂非也是唐朝人了。如果《息“灯鹞”文》是唐人文章,那《全唐文》《永乐大典》、四库全书都没有收录,其他人的文集里也都没有提及的概率,实在太低了。如果化用电影《大决战之淮海战役》中的台词,“我认为赵昕不会是唐人,不会的呀,决不会的。”
我通过浙江网络图书馆搜索《息“灯鹞”文》,发现许多书籍在提到这篇文章时,都认为是唐代赵昕所著,如柴茂智、刘忠编著的《风筝的制作与放飞》一书中,就指出:“唐赵听编写的《息灯鹞文》里,就有一段风筝飞夜空的记录。”想来我所校对文章的作者也是搜关于风筝的书籍时看到了关于《息灯鹞文》的记录并加以引用。但在几十条搜索记录中,也是有例外的。在《嘉定县简志》中,就有一句话提到了赵昕:“清康熙八年(1669)嘉定知县作《息“灯鹞”文》……”不过孤证不立,有没有其他的证据呢?
还是得在关于嘉定的书籍里,在张振德主编的《嘉定古今》中,收录了刘敦愿教授的《赵昕〈息“灯鹞”文〉简释》(该文原载于《文史哲》1990年第6期),其中提到,“康熙年间……曾任县令的赵昕,感于(鹞灯)这种节令活动规模巨大,日以继夜,举国若狂,劳民伤财,特别写了一篇《息“灯鹞”文》,劝民戒奢从俭。”刘教授还在光绪《嘉定县志》卷十三《职官·知县》中,找到了关于赵昕的记载(以下为转引刘文):
赵昕,字雪嵊,余杭人,顺治辛丑(1661年)进士。奉檄督浚刘河、吴淞江,旱涝无虞者三十年,倡修邑志,号详瞻;识拔才俊四十余人,日课于春雨堂,成就甚众。白粮官运后,立有“水脚”名色,奸胥中饱无算,南粮军储亦借科派,昕申议革除,岁省六千八百余两。
刘教授称,赵昕应是一个具有学识而又为政清正的封建官吏,虽然他没有文集传世,但在乾隆《嘉定县志》(卷十八、二十、二十二)中,录有所撰奏议、诗赋碑记十篇(赵昕时任嘉定县令,或是以编修县志之便,将文章收录于其中),其中就有这篇《息“灯鹞”文》。这篇文章相对有名,还被收录于《古今图书集成》 之中。然而后人因风筝而谈及《息“灯鹞”文》,却多因文章写唐朝旧事而以为作者赵昕是唐人,倒是有些“黑色幽默”的,不过嘉定县的后人们还记得这位老县长,在所编书籍中为其正了名,总算不枉赵昕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灯鹞”或“鹞灯”其实说的就是晚上放风筝时在风筝上系灯,在顾禄写于道光年间的《清嘉录》中也有提到:“纸鸢,俗称鹞子,春晴竞放,川原远近,摇曳百丝;晚或系灯于线之腰,连三接五,曰‘鹞灯’……”(《放断鹞》)可与赵昕的文章相互参照。不过话说回来,《康熙嘉定县志》里的原文是《息灯鹞文》,“灯鹞”二字是没有引号(当然清人文章也不可能有引号)的,那么我们今人提起这篇文章,为什么要给“灯鹞”加引号呢?网上搜索时,有的书籍加了引号,有的未加,刘教授的文章也未提及引号的问题,倒是对赵昕的论点加以驳斥。
在刘教授看来,赵昕想要“永息鹞灯”违反了“一张一弛”劳逸结合的原则,是根本办不到的事情,康熙年间,以嘉定县为代表的江南经济繁荣,人力物力充沛,一年举办一次“鹞灯”活动,力所能及,不能算是铺张浪费。当然后来“鹞灯”活动自然而然衰落下来,也主要是因为民间没有什么财力来支撑这么巨大的节庆娱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