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卷书与万里路
我和黎幺有着共同的自我认知——“对于我这摊烂泥而言,旅行并非乐事”。事实上,我一直对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着不同于常人的理解,正如唐僧西天取经不能坐筋斗云一样,旅行也不能只为了打卡或者炫耀飞行的距离,特地跑到某个场所欣赏特定的风景于我而言也没有什么意义。我所感兴趣的无非是旅途的见闻,而这恰好也无需自己亲自旅游即可获得,朋友圈、小红书、B站……还有游记。

就像黎幺相当擅长也相当热衷于精神的旅行一样,我也喜欢在“CityWalk”中寻找可以读书的地方。不过,在文字间跋山涉水和真实的巡游揽胜也有几分相似,精神的愉悦总是伴随着身体的艰辛,最好有一位经验丰富的资深导游做向导——黎导就是这么一位,这次他要带我们去巡游的是大作家的游记,而我们巡游的形式也正是游记本身。
走进游记背后
虽然黎幺谦虚地说:“这本书对其中谈及的每一部游记作品均不做评论,它仅仅提供一份书单,一份导览,并且分享一名游客在赏玩文字时的感受与体验而已。”但事实上,又怎么可能仅仅局限于游记本身呢?我们关注的自然不可能是几十年乃至几百年前的风景,只有作家的所见所闻、笔下的风土人情,乃至背后所折射出来的东西,才值得今天的我们思考和关注。
比如狄更斯与火车——这位英国大作家和火车其实是“同时代人”,而他和妻子在美国的旅行,也必须依靠当时最有效率的交通工具火车来进行。正如狄更斯的晚辈阿加莎·克里斯蒂以文字游戏所开的玩笑那样,美国和火车存在某种意义上的相似性——“所有的民族、所有的阶级挤在一起,吃啊,睡啊,都在同一个屋檐下”。然而当时狄更斯眼中的火车(或者说美国)却没有几十年后那么和谐,他看到的是奴隶制度,是人口买卖,是种族歧视,是黑人聚居的贫民窟。美国之行对于狄更斯来说,也是他观察社会的一次文化考察,这对狄更斯的创作有影响吗?《游美札记》是直接的答案,间接的答案,或许需要读者去狄更斯的小说中寻觅了。

歌德的意大利之旅则更“是一种纯粹文化意义上的漫游”,从北到南的意大利之旅,对歌德来说是一次倾听维吉尔、奥维德和但丁,欣赏达·芬奇和拉斐尔心灵之旅、学习之旅。“我要努力学习伟大的文物,在我届满四十岁之前学习和发展自己”,在歌德眼中,世界是一座永恒的博物馆,而意大利作为文艺复兴的源头和古罗马文化的中心,或许是这座博物馆中最迷人的一间展厅——这仰赖的是包括建筑、绘画、诗句在内的意大利艺术。37岁的歌德,正处于他从天才诗人走向文化巨人的路途当中,而通过歌德去看意大利,既是了解“伟大属于罗马”,也是了解不朽巨著《浮士德》在创作之前,歌德的积累和学习。
司汤达的法国之旅同样如此,这趟“外省之旅”以马车和步行为主要的交通手段,而其所见除了风景,还有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等启蒙思想家的痕迹。正如司汤达感慨“卢梭使他的湖(靠近卢梭出生地的日内瓦湖)闻名遐迩”一般,美丽的风景和伟大的思想家,在作家的眼里是不分彼此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人,永远是最重要的、最有价值的景观”。司汤达在和形形色色的人相遇、交流的过程中,为他伟大的作品积累了丰富的素材,而他本人,也“在充分了解了他的祖国和他身处的时代之后,他便真正了解了他自己”。
与美的不期而遇
虽然黎幺本人可能甚少旅行,但他或许比那些朋友圈里的旅行家们更了解旅行的乐趣——在于和美的偶遇。如恰佩克所言:“世界上,无限美好的事物之美好不在事物本身,而在那难以把握的片刻,刹那和瞬息之间。”大作家们往往都具有这种发现瞬息之美的能力,也许是美本就内在于他们,外在事物不过是触媒而已。恰佩克眼中的欧洲是一座以天空为穹顶的美术馆,而他的精神世界里同样修筑了一座美的宫殿,当两者不期而遇时,美就被作家感受到了。

对于英国的木版画家罗伯特·吉宾斯来说,泰晤士河就是他的美好源泉。驾驶着自己打造的平底小船“垂柳”,吉宾斯在泰晤士河进行了一次为期数月的旅行。有意思的是,吉宾斯的游记里没有记录泰晤士河两岸的名胜,他的目光聚焦在莱奇莱德、埃文等小村小镇上,恐怕在遥远的东方,只有资深的足球经理游戏玩家才听过这些名字。相对于名人揽胜,吉宾斯更加关注水草、芦苇、狗鱼、苍鹭等等细节,而这一切其实构筑了一幅孤独的画卷,吉宾斯既是绘画者,也是画中人。通过融入并升华这一孤独,吉宾斯也借此“拓展和丰富了自己的生命体验”。
欧洲的名河众多,除了泰晤士河,多瑙河也是其中非常知名的一条。意大利作家克劳迪欧·马格里斯围绕多瑙河撰写的《多瑙河之旅》堪称一部关于多瑙河的百科全书。从沿途景致写到人文历史,多瑙河对于马格里斯,既是现实之旅,也是生命之旅。当心灵深处流淌的多瑙河、穿梭历史涌来的多瑙河与现实中的多瑙河相遇,“人本身便成了河流”。马格里斯在现实中的多瑙河之旅,也是心灵和象征层面上的一次旅行,最终,我们纵身入河流,“洋溢着生命的欢欣”。
听着火车呼啦去
作为推理谜,自然知道推理小说中有“旅情推理”这一类别。浅见光彦一边四处游览、一边推理破案的故事,已经被改编成多部影视作品。但有另一部作品,虽然没怎么描写“旅情”,但因为案件发生在旅途中,也一定会被读者们提及。没错,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东方快车谋杀案》。

作为交通工具,火车有它独特的优势。黎幺就认为,“让旅途本身成为旅行的一部分,甚至是关键性的一部分,这是只有火车才能办到的事”。而东方快车,不但可能是推理小说史上最著名的谋杀现场,甚至也可能是最知名的火车了。阿加莎本人就是一位彻彻底底的“东方快车迷”,“它无疑是我最心仪的列车”。而阿加莎的叙利亚之旅——这是她找到真爱后的蜜月旅行,也是以东方快车作为起点的。在幸福的阿加莎笔下,叙利亚之旅基本上也是幸福的基调,就连东方快车,也从开始时的快板,变成快到终点时抒情的连奏。
但火车也并非只是阿加莎幸福的载体,它也是狄更斯观察社会的途径。黎幺评价火车旅行处于一种“既在世界之内,又在世界之外的临界状态”。在机械的喧嚣轰鸣当中,人却陷入宁静与孤独。火车上终归行动不便,大作家们自然可以通过沉思来积累作品,而我们普通人或许只能通过阅读来与作家们相遇。
或如黎幺所言,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本身便是一列火车。火车带给我们的,是正在远离生活与仍处于生活当中的矛盾叠加态。而阅读带给我们的,其实也正是这种远离尘世喧嚣与仍在俗世纠葛的量子纠缠。当我打下这几个字时,暂别书卷里,仍在红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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