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字里行间里充斥着「厌女」,有的是借助主人公之口说出,有的是以「我」第一人称心理描写拖出。那些书中的所谓的「经典名句」看看就好了,更没必要深度分析。

毛姆厌女也与他的恋爱结婚经历有关,也和他所生活的时代有关。与第一任苏恋爱8年,后发现苏与多人同时发展关系,最后追求未果,经受巨大打击。后与有夫之妇茜瑞生下女儿后,茜瑞为毛姆离婚并结婚。但茜瑞拜金至上,婚后争吵不断,毛姆同时还和同性伴侣交往,最终离婚。估计从此就走上了厌女之路。


不过,《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对主角斯特里克兰和配角斯特洛夫的塑造是非常成功的。

斯特里克兰与小说原型高更有着相似之处,也有着不同之处,比如高更不是从零开始积累,就算是与妻子分开后仍旧与妻子有联系。而斯特里克兰是彻底地与家庭决裂。

在那个时代,如果想要从事艺术行业,是不可能像现在通过从事别的工作来养副业这种。主人公作为一家之主,更是要肩负起养家的重任,就光工作就要花去大半的时间,这样就没精力画画了,终于有一天决定远走他乡。

由于他偏激的性格,学校教的那些技巧对他来说根本就不适用。这在艺术中可行,但会非常吃力、甚至费力不讨好。相当于武侠小说中,先人师傅留下的武功和技巧都不学,硬要从一开始就自创一门流派,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

偏激的性格使得斯特里克兰不愿再去做正式的工作,整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研究艺术,甚至就算是饿死也不愿意去打工。

在小说中碰到了舔狗斯特洛夫,无条件对别人好的后果就是只能被任何人压榨,所有人都想薅他的羊毛。属于是自己把自己生活给毁掉,最后连他的妻子也离他而去。艺术家斯特里克兰自从离家起,就彻底抛弃了世俗价值观,自然也对斯特洛夫没有任何愧疚。

书中女性对待舔狗斯特洛夫的表现,让我充分相信毛姆在接受和同性生活以前,有过这样一段舔狗经历,要不然也不能写得这么深刻。

斯特里克兰最终远走小岛,彻底远离工业文明,搞艺术的除了要有偏激的性格、强大的毅力,更需要一个环境。如果每天面对的都是无聊的工作、孩子的吵闹、家人的催促、娱乐的诱惑,在这种环境下是很难搞艺术的。

书中最为震撼的是,斯特里克兰最终让第二任妻子烧掉自己最后的杰作。这个时候艺术已经与他的灵魂融合,就连把艺术作品留下的想法都没有。彻底摆脱艺术在世俗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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