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网友咨询我大约一年前 Ta 出了点意外事故,医院住院了几天,花了几千块钱,当时不知道公司有团险,就自己出了,最近翻公司文档看到公司有团险,问我那笔钱还能不能报销,需要注意些什么。
其实这里本质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对于事故报案的要求,本篇尝试盘点一下,常见的保险报案要求。有一个点可能要关注一下,因为保险条款申报、审批等环节相对周期长,保司有时候为了节省流程时间成本,将一些规定放在了“投保须知”中,投保时我们其实也是点了“同意”的,所以投保须知里的内容也是生效的。
「医疗险」
以众安尊享 e 生2024为例,看看医疗险的约定。
可以看到,这款医疗险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只表示“及时”,且表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通知,会有赔付风险,但不可抗力情况下例外。
我个人给一个粗暴的场景化解释:
如果生病住院,那在拿到住院单、住院中、出院后,可以随时电话保司进行“报案”,就是通知保司我出事故了,未来可能你要赔我钱,这次事故是不是真的赔,等提交理赔资料时再说。即只要进行了“报案”动作,就是完成了“通知”义务。通常因病住院,出院拿到的病案报告会包含详细的病情前中后说明,不太会出现“致使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
如果意外事故住院,就有可能存在因“报案”时间导致的赔付问题。对于一场意外,我个人的建议是,只要情况稳定后(伤势稳定,人员清醒),就第一时间电话保司完成报案动作,剩下的事情保险公司会安排确认,比如事故勘察确认。当然,我给我的客户表达了,自身保单基本情况(或者有保险这件事)至少告知一位身边亲近的人,以防止极端事件发生,保司无法知道情况,避免耽误赔付事项。
这里意外的情况和意外险情况类似,不过条款上会宽松一些,没有限制具体的时间。如果你大概了解比较重大的意外事故,比如天灾导致的人员伤亡,部分保司会启动“主动理赔”服务,即无需报案,保司会去核对事故伤亡人员清单和客户进行匹配,主动完成理赔。但这种已经属于小概率中的小概率,对于个人来说,交通意外、猫爪狗咬、跌打损伤、第三方造成伤害等保司是不会主动核实进行理赔,所谓“谁痛谁主动”,投保人当然更关注赔付,所以保司很自然的处于被动等待的状态。
「意外险」
以亚太麒麟保1号为例,这是一款免健告的意外险,保障责任和价格都属于第一梯队产品,但这款产品也有不足,其中一方面就体现在报案这个层面:
会看到,这款产品在两个维度上都更加严格,定义了报案时限是24小时,如果超出24小时,但没超出30天,赔付比例降至90%。超过30天报案,降至50%。并且指定了不可抗力举证责任在被保险人。
这几句话并且在投保须知中红字标出,意味着,在理赔过程中,这个产品的这条线会是卡的较为严格的。虽然产品力很不错,但这就是要牺牲了一些体验层面的事情。
而常规意外险,比如人保财险的一些产品:
定义48小时内报案,但其实没有明确表达“后果”,意味着如果推迟报案,只要满足保险定义的责任,那该赔多少还是要赔多少,和医疗险中的意外场景报案的逻辑是基本一致的。
「回到标题」
回到那个咨询问题,我确认了两件事:
住院的病案中在描述病情时,是否描述为了“意外事故/事件”导致的住院
事故发生日期,是否在保单的有效期内
对方确认无误后,我表示联系保司提交理赔申请即可。后来提交后大约1-2周,理赔金额如数到账,理赔痛快。
「尾巴」
其实这种情况每年网上都能看到挺多例子,有的理赔痛快、有的产生纠纷,导致的原因也各不相同,但其中有一类原因和报案有关。对于自己的一份保单,我们把自己能做好的事情搞定,剩下的事情也不必过于焦虑或较真。保险条款大多是制式条款,即使真的定义不合理,但其实很多时候无法改变我们需要一份保险产品这件事本身。有一份保单,出事故大概率会用上,小概率要扯皮;没有这份保单,确实不用扯皮,但也就没有了规避经济风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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