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霸王别姬》里,九岁进戏班的程蝶衣学旦角,总把「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唱成「我本是男儿郎,又不是女娇娥」,直到师兄段小楼用烟袋锅在他嘴里搅出了血。不再唱错的程蝶衣入了戏,渴望和虞姬一样的从一而终。他对段小楼说,要一起唱一辈子戏,
「差一年,差一月,差一天,差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
「唱戏得疯魔,不假。可要是活着也疯魔,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堆里,咱可怎么活?」霸王这样回答。
文革时,小楼被逼诬陷蝶衣,不肯,被拉去游街。蝶衣突然以虞姬装扮现身,同他一起受辱。小楼见他自投罗网,便松了口,说他是汉奸。蝶衣心碎,抖出小楼的妻子菊仙曾经为娼。小楼无奈又说从没爱过她。菊仙投缳自尽。
有人说,电影里的贯穿始终的执迷与背叛,和陈凯歌文革时期被迫批斗父母的经历有关。从《少年凯歌》中来看,大抵不错。程蝶衣和段小楼,正是他当年相互撕扯的两个自我。
陈凯歌生于1952年。父亲陈怀皑是名导演,但也曾是国民党员,母亲是编剧。在背诵「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中长大的他,有古典文学的底子。他日后进入北影,也是在考北大中文系不第之后的选择。
文革开始的那年,他正在北京四中读初二。一天,陈凯歌的同班同学领了一帮人找上家门。「他们打开衣箱和衣柜,新的和旧的衣服被抛起来,然后落在地上,脚踏过去时留下被踩碎的樟脑丸的气味。他们撕碎绸和纱,留下布的……有人甚至嗅了嗅奶奶梳头用的发油,然后把瓶子摔碎在石阶上,一院子都是桂花的香气。」
学生们让陈凯歌批判。终于,他上前推了跪在院子里的父亲。在父亲倒下的一刻,一种令人恐惧、拘束乃至怨怼的力量也随之瓦解了。「我突然觉得我在此刻很爱这个陌生人,我是在试着推倒他的时候发现这个威严强大的父亲原来是很弱的一个,似乎在这时他变成了真正的父亲。」
「如果我更大一点,或许会悟到这件事是可以当一场戏来演的,那样,我会好受得多,可我只有十四岁。但是,在十四岁时,我已经学会了背叛自己的父亲,这是怎么回事?」
但也许,问题并没有出在「不会做戏」之上。作为把毛当做偶像,以革命为信仰的青年一代,推倒国民党父亲是多么不言自明的选择。
程蝶衣对不服管教的养子说「你走,跑一辈子龙套去吧!」养子答「这话您要是搁在旧社会说,我信。搁在新社会,我不信!」陈凯歌也分明从赤色的海洋中得到同样的力量。
就这样,陈凯歌推倒了一个自己深爱的恶人。
这种致命的撕裂让他拍出的文革记忆,比同为第五代导演的张艺谋的《活着》和田壮壮的《蓝风筝》都要高明。《霸王别姬》里没有徐富贵面对无妄之灾的顽强,也没有蓝风筝上附着的怨念与郁结难舒。陈凯歌没有把自己排除在悲剧之外,当做时代的牺牲品。他始终认为,文革「在政治上是一个民族的悲剧,但在精神上却是个充满英雄主义的时代」。
所以程蝶衣才说「楚霸王都跪下来求饶了,那这京戏它能不亡吗?……你当是小人作乱?不是!而是我们一步一步、一步一步走到了这一步!」
相比于他的文革经验,我更喜欢他写的知青生活,字里行间洒满云南疏朗明快的阳光。有两段尤其好,让评论变得多余,因此简单裁剪之后原文转录。
「一九七〇年岁末,一位十六岁的上海知识青年砍倒了一棵大树,又被树压倒。树太大,倒下来的时候,天似乎缺了一块,就那么空着。抖动着的枝叶把他遮盖住,找不到了……他死在去农场卫生所的路上。被砸碎了的身体没有出血,蜡一样的洁白。
事后,农场照例请死者的家属来一趟,表示歉意,虽然他的尸体在没有冬天的西双版纳已经被早早地埋葬了。来的是他的父亲,约莫五十岁,看上去更老一些,花白平头,微胖。他在上海的大工厂,好像是炼钢厂工作,是无产者。来了以后,不哭,沉默,提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儿子出事的地方。去的那天随行者很多,大都是知识青年。
那是山中的一片谷地,天空还缺着,砍倒的树静静的还在,只是枝叶都枯萎了。大家都不说话,父亲默然站了良久,祭奠工友似的,摘了帽子。他走过去,蹲下,用手摸了摸树身,扭头问:是他砍倒的吗?有人回答了:是。父亲说:噢,是他砍倒的。他又转过头,手在草丛中摸,摸出来的,竟是一把砍刀,已经锈了。有人识得,说正是他儿子的,那天大家都慌,顾不上,忘了。父亲用眼睛把刀看了,在手上掂了掂,站起来,问:树还要砍吗?大家回答是,在一日就要砍一日,这就是生涯了。他屈着手指,指定了大家,又放下,说:那,以后小心了。
我记得,在场的,都哭了。」
▼ 1985年的陈凯歌
「一九八六年秋天,为了寻找影片《孩子王》的外景,我又回到了西双版纳……决意要去看看我的生产队。
沿途已不是旧日风光,公路两旁的山坡上长满了橡胶树。年老的,树身上有整齐的刀痕,挂着胶碗;年轻的,还没长成。正是落叶季节,梯田带上竟也有枫叶般的鲜红……我被邀入厨房喝茶。厨房还是草舍,仍须低着头才能走入。里面很暗,地上散乱着大堆玉米,金黄或紫色的;老人们坐在地上,用手握着两根玉米,互相摩擦脱粒,一如当年。光线射进有缝的竹墙,割开淡蓝的烟气,把人映得像一尊尊佛。灶内火光熊熊,柴烧得旺,不时爆竹似的响一声;烟气上升,吹拂梁下结成穗的灰,空气辛辣而芬芳,茶很热,也很苦。一条狗走进来,大大地张了一下嘴又走出去。娃娃们聚在黑暗中,眼睛很亮地盯着我看。我突然觉得似乎从来不曾离开过这里。
我在下车之前对同行的人说,不要告诉他们我是谁。一十七年过去了,我又长了很长的胡子。我穿过场院,走到队后的小河边。河比记忆中的窄了些,对岸的苗圃中有一缕清烟。我走回来,终于忍不住,问:你们可记得我是谁?人们低下头,静了一会儿才说:你就是那个陈凯歌。当时,一树我在的时候还没有的红花在铅灰的天空下怒放,一个早已失去树身的树墩在娃娃们的屁股下磨得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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