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注:本文是少数派读书月「我读过的好书」征文活动的入围文章。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少数派对标题和排版略作调整。


解释一下书单名为什么叫「厉害的神经病」,神经病一词在中文互联网环境里早就不是一个贬义词了,而这些才华横溢的写作者好到让我无法描述,只能苍白的说一句「有病吧?写这么好」。

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份书单里的作者都是比较有个性的,他们的表达有些「天马行空」,可能没办法被大多数人接受,描述的东西也不是最主流的,在旁人看起来或许有些神经质,但是任谁都无法否认这些表达者的厉害,所以就叫「厉害的神经病」了,在我心里,「神经病」是对作家的最高评价。

北海怪兽👾:是只鸭子,名叫嘎嘎


虽然本人是新裤子多年乐迷,但对彭磊这个人不甚了解,直到《乐队的夏天》出圈,我才认识到这个说话耿直、才华横溢又天真无邪的成年人。

这是一本漫画书,书名来自同名歌曲,歌词只有一句「我爱北海怪兽」,同名电影也是由他亲自执导,尽管从未上映。

btw看这本书才知道,原来我小时候很喜欢的《可可心心一家人》是彭磊画的?!果然冥冥之中就要为这个人折服吧。

👾北海怪兽是只鸭子,是美国唐老鸭的中国彭磊化,模仿的是唐老鸭的美国水手造型。

这本书记录了彭磊真实的成长经历,有电影、音乐、动画,有他从小到大经历过的一切,可以说是70后的怀旧书,也可以说是70年代至今潮流文化变迁的记录,初版的副标题是国货复古风潮终极制造者的自白书。

徐静蕾在推荐序里写,「彭磊并不是个张扬的人,实际上他挺蔫儿的,不过他的才情可一点都不蔫儿,他的各种怪力乱神,带劲极了。」

儿时的他看《猫和老鼠》和《米老鼠和唐老鸭》,学跳霹雳舞,听邓丽君和保罗·莫里哀,长大想开扫地车,穿着现在又流行回来的「秋裤蓝」运动服;

少年的他开始知道打扮自己,于是模仿发哥造型、流苏鞋、马丁靴、紧身牛仔裤、鼓楼背心...,直到遇见唐朝乐队。他说「重金属才是我的一切。流行音乐都是给娘娘腔听的。弹吉他的骷髅在召唤我。」,于是走向玩乐队的「不归路」。

高中毕业他考上了电影学院,开始学习动画,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中央台画动画,虽然后来又被轰回家,不过这中间一直没有中断他的乐队事业。

作为一个95后,有关他的很多回忆并不能引起我的共鸣,毕竟离那个年代太远了,但是这本书给我呈现了一个立体的彭磊,太有趣了,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子和天真的大人,或许他就是《月亮和六便士》的代言人吧,是一个被摇滚耽误了漫画事业的非著名导演,是很难变老的大男孩。

鸭子太丑了,可我太喜欢!

但凡那些能写出好听的音乐的人,或者是可以被称为「艺术家」的人,他们都是简单的,总是带着孩子般的天真,甚至无邪。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啊,比「商业社会」里的芸芸众生要可爱太多。

吃鲷鱼让我打嗝

看过《社交网络》和《惊天魔盗团》的人,一定会记得那个一头金黄色卷发、有点阴郁气质又神经兮兮的演员,他就是本书作者杰西•艾森伯格,也可以叫他「卷西」,看看他的title,演员×剧作家×小说家、导演×制片×编剧,名副其实的斜杠青年了。

《吃鲷鱼让我打嗝》是卷西的首部短篇小说集,一共九个故事,以「吃鲷鱼让我打嗝」系列开篇,还有「室友偷走了我的拉面」「历史男人与舞蹈」等九个短篇,大胆的尝试了各种形式,如书信体、短信体、邮件体等等。

坦白的说,并不是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很多地方不知道在说什么,读不懂也很难理解,个别篇目有写作班练习题的感觉,但只是书名这个故事和拉面篇就够令人惊叹于他奇奇怪怪的才华了,我给本书打1892星,满分2000星。

《人物》杂志直称「伍迪·艾伦的粉丝们会喜欢这本书」,这位纽约碎嘴艺术家,确实可以做老爷子的精神传人。他的语言极富个人风格,古怪又刁钻,敏感又辛辣,很会捉弄人,上一秒还在为他的冷幽默笑出声来,下一秒眼泪就落下来,自嘲的背后带着一丝温情。

最深刻最好的一个故事是「吃鲷鱼让我打嗝」,这是一个由单亲妈妈独自抚养的九岁小男孩的饭店点评,视角独特有创意,他记录和妈妈一起吃饭的经历,观察妈妈,评价一起吃饭的人和饭店,用一个纯真的视角毫不留情的戳穿生活中的虚伪和艰难,天真言语里的讽刺带了一丝喜剧色彩,中和了让人落寞难过的情绪,是一种令人心碎的温柔。

很多道理从这个孩子的口中说出,反而觉得更有深意,比如他不满意学校的健康午餐,觉得是大人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而没有考虑过孩子想要吃什么。他说「大人们花了那么多年的时间去思考,想法和别人越来越趋同,因为你与别人生活的时间越久,你自己独特的想法就越少,与别人的想法就越像。」

他在观察妈妈记录生活的时候,也逐渐在领悟,他说大多数孩子很可能因为自己的妈妈说很多谎话而生气,但是他只是为她感到伤心,因为「生活中有伤心事的大人才撒谎」。

在和好友马修吃饭的时候,他见到马修和自己妈妈和谐有趣的相处模式,却突然醒悟到「每一种亲情关系都有一种模式,十分了解某些人比喜欢他们更重要。」

妈妈带他逃离静修堂的时候,他终于感到快乐,想明白了妈妈走哪儿都带着他是需要他,而不是为了让爸爸买单。

所以,即使妈妈性情糟糕,也依旧是他的家人,妈妈需要他,他也需要妈妈。因为「Going through a hard life with someone else is better than going through an easy life alone. 与另外一个人搭伴儿共同度过一段艰难的生活,要比单独过着舒适的生活好得多。」 他给妈妈1892星。

第二喜欢的是「室友偷吃了我的拉面」这一个故事,一个大一女孩写给朋友的碎碎念,或许没有比这更真实准确的抑郁症独白了,看得我几度掉下眼泪。发现室友偷吃了她的拉面的时候,她是这么说的:「我开始憎恨世界万物,当时的感觉就像我的一生从此结束了,我陷入了一种绝望的境地,我的生命就要终结。我的心脏狂乱地跳动,却感觉快要死了。」

正常人看起来会觉得很大题小作,一碗拉面而已,要疯疯癫癫的骂着脏话,还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卷西以这么小的一件事去描写抑郁症的心理活动,实在是太精妙又准确了。我想起有一天发现自己养的薄荷死了,坐在地上崩溃大哭的时候,我没有在哭那盆薄荷,就像她不是因为拉面而崩溃一样。

以书信的形式详细的剖解女孩的心理,从崩溃到治愈,她和室友的父母去吃饭,被感谢照顾了他们的女儿,这一段让我眼角湿润,她说「我从来没有照顾过谁,可是突然间,我却照顾了死浪尼克(室友)!这让我觉得我好像是个成年人了。让我感觉自己很重要。感觉我被需要了。」又好笑有温暖,暖心小鸡汤。

这本书里的人物跨度很大,从九岁小男孩到大一新生抑郁症女孩,再到妻子出轨的失业杀人犯,果然是个演员,能够深入刻画好这么多鲜活的人物,把握到他们的内心世界,精确的抓到情绪,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但是显然,卷西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

这是一本让你捧腹让你思考,让你读完或许有些虚落寞和孤独的书,但是如果喜欢伍迪·艾伦,我不希望你错过。

不然你搬去火星啊

翻开这本书纯粹是因为书名,感觉是怼人的一句话,就想翻开看看到底说了些什么。

不得不说伊坂幸太郎在起名字上确实有一套,包括《余生皆假期》《一首朋克救地球》,就会吸引人想翻开看。

在伊坂的世界里,怪人永远不会是反派,只有神经病才能把巨多线的叙事、多个视角、不断的反转用的这么自如。

伊坂幸太郎总是要把拯救世界的任务安排在让人最意想不到的小人物身上,不过他的书也一定要一口气读完,形形色色的人登场亮相成为主角,转头就又消失不见,快要忘记的时候又要出现,成为整个故事的重要一环,错乱又有序,给人很多惊喜(吓),看似无厘头,仔细思考起来又觉得很沉重。

这本书还是延续了伊坂一贯的风格,评价说和王小波的《黑铁时代》有异曲同工之处,我觉得可以自己读来再做评价。

一本侦探小说,描述多了就是剧透了,虽然前面很沉重,但最后还是松一口气了。

人类社会真是糟糕,正义的天平从来没有平衡过,助人为乐终害己,流言总比实话传得快。

「这样的世界是不会变好的,如果你不爽,那不然……你搬去火星住啊。」

高兴死了!!!

这本书席卷了2018年美国年度榜单,读之前我并不知道作者背景,随手翻开的,结果开头就被深深吸引,疯疯癫癫的话让我开怀大笑,是真的「高兴死了」,甚至在开头写下了「这种神经病风格太合我胃口了!笑死我了救命啊🆘」,即使读下去就发现不对劲了,但是相信作者一定不会被我的无心冒犯到。

虽然疯疯癫癫,但是读起来好痛快:

听见了吗?朋友们,我正在大笑。我笑得如此大声,你们一定能够听见。我要用我不可理喻的喜悦毁灭这该死的宇宙。我要喷出一大堆照片,里面有被浣熊领养的笨拙的小猫小狗、该死的刚出生的沐浴在光芒中的美洲鸵以及性感的吸血鬼的血液,那一定会棒极了。实际上,我要立即掀起一场运动,一场名为「高兴死了」的运动。这是一场很棒的运动,因为首先我们将会有强烈的快乐感;其次,它会让所有讨厌你的人气得发疯,因为那些浑蛋看不得你有哪怕一点点高兴,更别说高兴死了。你的快乐会让他们的世界倾斜一点儿,不过足以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这会令你感到更加高兴。你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接着,世界上的一切开始变得对我们有利。我们:浑蛋=1:8,000,000。由于他们一开始人多势众,这比分目前还不尽如人意。但去他妈的,我们要扳回比分。我们:浑蛋=1:0

她的脑洞🕳️太大,真的很好笑:

吃桃子就好像吃新生儿的脑袋,里面都是一些柔软模糊的东西。

英语中,章鱼(octopus)的复数是octopi,那么兔子(rabbit)的复数为什么不是rabbi呢?就因为「octopuses」的发音太好笑了,实在念不出来?(怎么想到的,真的很爱思考了)

卷福就好像正在经历本杰明·巴顿传奇的艾伦·里克曼

读的时候一边笑一边感叹,她的脑袋里住了几个人啊?可是看到她自嘲说自己「是一个该死的天生的疯子」又有些难过,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人经历抑郁症、焦虑症、躁狂症啊...,但或许这也是她创作力的来源吧。

媒体评价她说是「全世界最快乐的抑郁症患者」,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称呼,珍妮在书里说到「我想让你知道:垂死是容易的。幽默是困难的。临床抑郁症不是该死的野餐。」

是的,幽默是困难的,但为了夺回生活的主动权,不让抑郁症主导生活,她疯狂收集每一个快乐的瞬间,用它们回击每一个糟糕的日子。

看见这样的评论,真让我难过,这或许也是本书能躺在这个书单的原因吧。

豆瓣

我要快乐,不必正常

看这个书名就知道了,起码不是什么「正常人」吧。作者珍妮特·温特森自小由笃信基督教的家庭收养,16岁时出走,此后靠在殡仪馆、精神病院等地兼职完成了在牛津大学的学业。

25岁时她写了自传《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一经出版就获得了英国惠特布莱德小说首作大奖,一鸣惊人。这本书写在她52岁,相比第一本自传,她更开放坦诚地剖析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受伤的童年往事、压抑痛苦的少年生活,是之后的人生中走不出的阴影,也意味着磨砺和成就自我的可能。正如《泰晤士报》中所说:「也许她曾经有机会可以既快乐又正常,但那就不是珍妮特·温特森了。」

她在书里这样描述母亲:

她就是不喜欢任何人,她就是不喜欢人生。人生是一副背到坟墓才能丢弃的重担。人生是泪之谷。人生是死亡预备期。

我母亲不热爱生活。她不信有任何事会使生活变得更好。她曾对我说,宇宙是一个浩瀚的垃圾桶。我想了一会儿之后,问她桶盖是 关着还是开着。

「关着的,」她说,「没人逃得了。」

我就是没法活在一个合上盖子的浩瀚的垃圾桶里。

看书的时候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怎么定义爱,怎么定义自己,或许是一个纠缠一生的课题,作者文笔令人惊叹,优美诚恳到心碎,字字句句都带着泪水和伤疤,每一句都直击心灵,每一句都让我点头又流泪,文字情感强烈有力量,着实令我心颤。

她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天才型作家,「我常常满腔怒火、常常绝望。我一直是寂寞的。尽管如此,我过去和现在都热爱生活。」「我不想靠近他们。父亲不快乐。母亲很错乱。我们像是各自人生的难民。」

庆幸能看到这样的珍妮特·温特森,也谢谢她如此诚恳的写下一生。

人生可以快乐,那又何必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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