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注:本文是少数派读书月「我读过的好书」征文活动的入围文章。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少数派对标题和排版略作调整。


近来的两起女性被侵害事件(韩国 N 号房和李星星事件)又让关于女权主义的讨论热烈了起来,每一个热点事件都是一个了解当下世界的窗口,是一个了解公共事件背后议题的机会,借这个时机,正好介绍下《厌女》这本书。

《厌女》是日本战后极具社会影响力的女性学者上野千鹤子(以下简称上野)的一本随笔,虽然书中会时常提到拉康、福柯、物化和异化,但并非学术著作,非常浅显易懂,可以作为了解女性主义的一本入门读物,这也是为什么我称其为女性主义 101。

至于为什么要了解女性主义,尤其是作为一个男性,为什么要了解女性主义,这里借用李海鹏的一句话来回答

在性别问题上,我们男的很难跳出自己的视角,以为很多事都理所当然,其实我们对女性的不公平是无处不在的。从了解这一点开始,我们能变成好一点儿的人。

多重期待的负担

对男人的价值判断不管是来自男人、女人还是整个社会,都相对一致,即在权力、经济以及力量上的追求,而女人在不同方面所受到的期待则相差很多,要满足不同的期待成为了一种额外的负担。

上野认为,女人有三种价值,一种是自己挣来的,比如学业、技能以及职位等等;一种是男性凝视下产生的,比如身材相貌等;还有一种是来自女性群体的评价,不但与男人的视线有偏差,甚至隐含着「不受男人喜欢」的女人更让其他女人安心的恶意评价。学业分数、女性分数(即男人视线下的分数)、被女人接受的分数,三者的关系是扭曲的,想要同时满足三种期待也是冲突和困难的。

同时,在女人的性方面,也被划分为了「为生殖」和「为快乐」两个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类别。如果为了快乐,就会排除在「为生殖」这个类别,即婚恋价值下降,男人不敢/不想娶之为妻;如果为了生殖,就会排除在「为快乐」这个类别,即压抑自己的欲望,维持所谓的贞洁。

一切都关乎同意

一个常见的错误观点是:如果恋童癖是先天由基因决定的,那么在同性恋可以被接受的今天,为什么恋童癖不可以被接受呢?

性行为分为公共和私人,公共的即会涉及到他人,而不只是自身,私人的则除了自己以外不涉及任何人。在私人的性中,自己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置自己的身体,想象力也不能被管制取缔,无论多么越界的想象,只要不付诸于行动,就还是自由的。但是当性是公共的,涉及到他人时,所有参与者的同意就变得至关重要。

而儿童是没有同意能力的,或者说成年人以及立法者认为儿童是没有同意的能力。在很多国家都会有这么一条法律,与某一年龄以下的儿童发生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同意,一律按强奸论处。那退一步,为什么儿童色情制品也是被严厉禁止的?因为同样的原因,儿童在不理解很多行为的具体含义时,是没有同意的能力的,如果要承受表演所可能带来的精神创伤,就是犯罪。

女性定义

在书中,上野把女人定义为了男人性欲望的客体,并由此解释了为什么男人无法容忍同性恋以及为什么有些女人不算「女人」。

男人对同性恋的恐惧来源于担心自己成为男同性恋欲望的客体,从而自己就被女性化了,会丧失掉自身的主体地位。换言之,在两个男人的关系中,必定有一方是被插入、被支配的,而男人不希望自己成为被支配的那一方,所以对同性恋感到恐惧和排斥。

按照上野对女人的定义,那么不能激起男人性欲望的女人就不算「女人」,比如丑女、绝经的女人、年老色衰的女人、过于强大无法被支配的女人等等。所有女性红利和针对女性的蔑视以及整本书都在谈到的厌女症都和这些不算「女人」的女人无关。而女人不想被当作女人一样对待也有了两种策略,一种是向上走,变得强大,变得像男人一样,赢得男人的认可和尊敬;一种是向下走,扮为丑女,使男人不感兴趣。

女性符号

书中还指出,男性的欲望对象其实不是女人一个完整的个体,而是一些由文化构建起来的女性符号,比如迷你裙、丝袜和裸体。这也顺便解释了,为什么男性的欲望其实某种程度上不择对象(否则整个性产业很难成立),毕竟特定的女性符号就可以勾起欲望,不依赖于某个特定的个体。

而尊重女性最基础的一点,就是意识到对方是一个个完整的个人,而不是一系列女性符号和关于女性符号的想象,如温柔、贤惠、体贴、顺从。厌女,即男性对女性的蔑视以及女性的自我厌恶。在父权制的社会中,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受到一些厌女症的影响,而女性主义就是意识到厌女症的存在并尽可能地抵抗。

不足

《厌女》这本书中的洞见远不止我上面所提到的这些,这里难免挂一漏万。如果这本书说有什么缺点,我想大概是上野用了太多文艺作品,包括其他作家的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作为例子来阐述观点。文艺作品只是一个作家的想象和观察,很难讲有很大的代表性与真实性,很难与真实案例和统计数字比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