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明:本文参与「我和我的音乐设备」征文活动。】

音乐,真的像是在童年岁月点燃的一把火,能够在平静微澜的日子里掀起光芒。如今,回溯时光,依然能让我感受到让整个世界和内心踊跃的悸动。

伏案静下来,想了一下,当年让自己爱不释手的音乐设备。

孩童时期

印象中,母亲在我懵懂时,就喜欢在做家务的时候放着音乐,一边做事,一边哼唱,整个房间都笼罩在节奏中,那时候家里用的是一个鞋盒大小的一个录音机,当时年岁小,不记得具体品牌型号,只记得那个录音机上面有一个把手可以用于携带,把手下压着一个天线可以调成广播(晚上会有音乐之声的电台哦),录音机的中间是一个可以放卡带的可弹出卡槽,小时候的印象不止一次地把卡带拿出来,手指头插进去快速转进去,再装进去听一下,亦或是把乱掉的卡带线,一点一点卷回去。这是我接触到的第一台设备,也算是在三转一响那个年代老爸给老妈的一份浪漫吧。(小声解释,妈妈的音乐设备后来被我霸占,也应该算我的吧。)

少年时期

慢慢的我继承了母亲喜欢音乐的爱好,写作业的时候听音乐,看书的时候也放音乐,在我以学习的名义强烈申请下,麻麻带着我买了我个人专属装备“步步高复读机”,听英语听力的次数有限,更多的是“任贤齐”和“周杰伦”,带着耳机把音乐开到最大,年轻嘛,什么损伤听力的事情不存在的?音乐的声音掩盖一切的时候,好像整个心都沉了下来,看着书,写着作业,然后还有天上的星星,真的好安静。那个时候只觉那种挂耳式的耳机带久了真的会痛,另外,达到屏蔽外界“噪音”的方式就是把耳机声音挑的的超大声,当时就在想,能够让自己完全沉浸在音乐中的耳机,一定听音乐非常爽。

后来我还和同学买了一个随身听,可以随身带着,插着耳机,听着歌,走出六亲不认的步伐,我就是当时街上最亮的仔。

青少年时期

听音乐的环境越来越多,一个人走在路上,一个人在家里,一个人看书,打扫家务。音乐设备也越来越精简,当我听音乐只需要把歌曲拷贝到sd卡种而不是换磁带并且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听歌就更加成为了轻松的方式,当时步步高的那款音乐手机,配上宋女神的“大琳达琳达林达林达”的广告,音乐在手机里不再是诺基亚和弦时代了,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真是迷得很,选了步步高i6这款女士手机,拿到手好像一直没有外带出去,也只有听听歌什么的,送给麻麻玩了。上了大学,想着自己跑步还有寝室外放嗨曲寝室摇摆的需求,先入手了苹果shuffle iPod设备,后入手了JBL GOShuffle设备小巧到纽扣一般,可以轻松夹在衣服的各个摆口,上传音乐文件的时候都要进行转码成aac无损格式,除了iTunes传一次歌曲会让我觉得那么方便,用它听音乐真的很方便,小小的几个按钮,无论是切换歌单,歌曲切换都显得紧凑方便。而对于“红砖”JBL GO可能是我们寝室,大家轮流分享喜欢歌手音乐的一个公用小音箱了。

近期的我

蓝牙音响的典范就是傻傻的“小爱同学”了,入手小爱放在床头把理查德克莱德曼,马克西姆还有巴赫的曲子放进收藏单,再把“gai爷”的“一往无前虎山行”系列放在一起,加一首“million years ago”够了,关灯,听音乐。

最近入手了韶音骨传导,年少音乐开的大声,现在看到不用塞进耳朵的设备竟有莫名的好感,于是,“放进购物车——下单——确认——付款”。在音箱专柜店里问了店员,韶音放在“三十到五十”之间的音量最好,不会有失真听不到,也不会觉得太大声。另,买了漫步者的蓝牙耳机送女友,你说,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喜欢人,还不能说明喜欢嘛?当然了,入门级别的自己不是没有望着铁三角还有Sony MDR-R10以及MDR-1ABT怔怔发呆,奈何啊奈何,在少数派也看到好多小伙伴分享自己很有好的设备,对我来说简直是自己要探寻的宝藏群,暗下决心,先定他一个小目标。

后记

我喜欢听《我们的天空》,那首送给家驹的歌,以前很多时候听着音乐总是去想音乐本身的魅力,慢慢的,听得多了,深刻的意识到,音乐动人最关情,此情不在乎风月,而在于人,音乐的力量与我的生活并行。就像我的一位好友疯狂迷恋五月天,她常说的的是五月天的歌陪她度过了高中时期,那是她觉得最难熬的时候。我想每一位音乐爱好者,都是在音乐中听自己的故事,然后,继续前行吧。而好的音乐设备就像是好的容器,就像葡萄酒,在月光杯中倾泻而出的滋味,也会更加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