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良英译《爱因斯坦文集》中一封信的翻译引发的讨论
爱因斯坦给斯威策的信,在中国的科学史讨论中经常被应用。然而,此信的初译就存在问题,导致以讹传讹,后世的引用多错上加错。比如,2025年8月9日,《中国科学报》的报道《不服爱因斯坦的判断,这位教授说中国实验理论早西方2000年》,提及北京邮电大学的纪阳教授要“反驳爱因斯坦”。然而,这其实是一场“学术堂吉诃德”式的冲锋。他所的引用把爱因斯坦的意思弄错了。纪阳教授以为爱因斯坦在贬低中国,以为爱因斯坦说“中国古人没智慧”。结果就导致,纪阳教授其实是对着一个自己脑补出来的“傲慢的西方中心主义”这样的假想敌在疯狂输出,却完全避开了爱因斯坦真正指出的核心问题——数学化逻辑体系的缺失。
华南师范大学的何凯文在《谁的“发现”令爱因斯坦感到惊奇?》这篇文章(刊于《自然辩证法通讯》2005年第3期)中,指出并分析了许良英先生对此信的中文翻译失误。然而,何凯文的文章的分析并不正确,其给出的译文也作了过度解读;最重要的是,他的修改并没有揭示出爱因斯坦的本意。令人遗憾的是,许良英先生最后接受在美友人的建议之后所给出的翻译,虽然字面上正确,也未能揭示出爱因斯坦的本意。
为正本清源,本人特写作本万字长文,围绕这一案例进行分析。
一、翻译:领域知识及语言能力的关系
今天一早看到梁本彬老师在其知识星球的连载:《译者什么时候需要专业背景》(翻译管理点滴连载 58/2026)。这篇文章提到这样一个翻译案例:
2024年的时候,这位编辑有一本书,叫《我在医学院所教的那些谎言》,这本书讲的就是医疗、医学、健康、免疫系统、饮食结构等方面的内容,有非常强的专业性,所以当时我们就从众多译者当中挑选了上海瑞金医院的一位医生,在读博士。在翻译的时候,他明显发现这本书当中一些内容和中国的现实情况有出入,于是他在里面添加了大量的译者注。翻译完了之后,还就中国的一些情况,写了一个译者序,放到书的前面。 这本书上市以后销售特别好,读者评价也非常高,特别是看了他的译者序,很多人就买了。在网上有一位专业的博主在推荐这本书,就有读者问这本书翻译的怎么样啊?这个博主就说,这是一位医生翻译的。读者继续留言,医生翻译的就准确吗?该博主说医生写的都不可信,那你信谁的呢?
案例所讲到的这样的书,在翻译的时候的确是需要很多的专业知识。如果译者有这方面的储备,翻译起来会减少很多认知上的负担,如本案例中的这位。但是,我要指出的是,案例后面提及的推荐此书的“专业的博主”的言论,却完全没有逻辑。
他的这种逻辑谬误比较典型。读者的提问很正常,博主的回答则缺乏逻辑。
首先,读者问这本书翻译的怎么样?。博主回答“是一位医生翻译的”。这完全是答非所问。这本书涉及医学知识不假,但是,译者是医生,既不构成他能将此书翻译好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这在逻辑上属于**“不相干谬误”(Irrelevant Conclusion),具体表现为“诉诸权威”(Appeal to Authority)。博主潜意识里认为:只要是医学权威(医生),产出的所有与医学相关的产品(包括译文)就一定是权威且高质量的。
而读者继续所做的追问反映出,他其实是意识到了博主的回答存在逻辑漏洞。追问“医生翻译的就准确吗?”暗示了翻译图书的工作,还需要其他专门的知识,仅仅懂医学和外语不足以使一个人成作出好的译文。医学,作为一个专业,有其专业知识;而翻译本身,也有专业知识啊。当然,还有语言知识等。
因此,这个博主所做的推荐书的工作,至少在这个案例上,是失败的。至少我听了这样的缺乏逻辑的答非所问,就不会轻易相信他的推荐了——注意,是对他这个人的话语产生合理的怀疑。至于那位医生翻译得如何,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从根本上说,能不能做好翻译,至少看三个因素:
一,译者要具备专业知识;
二,译者有基本的——甚至不错的——文字驾驭能力;
三,译者有翻译方面的正确认识。
第三点其实就是翻译专业的知识。比如,译者要知道什么是好的翻译,而不是只会重复听来的“信达雅”的说法;要知道,有时候,不必因原文如何而感到自己翻译出来的译文必须如何;要具有翻译的基本伦理认识,如,不轻慢对待这项工作,不轻易外包给别人,要有合理的工作程序安排,不能一曝十寒……。这些都是确保一个人能翻译好一本书的关键。而至于一本医学科普书的译者,其本人是不是医生,其实和能不能翻译好这本书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便他是医生,加上他“会英语”,也不构成充分必要条件。
上面所说的三个方面的能力(专业知识、文字驾驭、翻译认识),在翻译研究,通常对应着PACTE翻译能力模型的核心要素。现在把这三点对应该模型深化一下:
- 专业知识(主题知识/Extra-linguistic sub-competence)。这是基础。对于《我在医学院所教的那些谎言》这种书,译者如果身为医生,确实有巨大的优势。他们能准确理解原文的术语,从而准确地解码(Decoding)。但这只解决了“读懂”的问题。
- 文字驾驭能力(双语能力/Bilingual sub-competence)。这是瓶颈。很多专业人士(医生、工程师、律师)习惯了阅读英文文献,但一旦让他们转换成中文,往往会写出充满“翻译腔”的欧化中文,或者干脆是枯燥乏味的学术报告体。科普书需要生动、流畅、可读性强,这需要极高的母语重构能力。这是解决“写好”的问题。
- 翻译的正确认识(策略能力/Strategic sub-competence + 职业素养)。这是核心。这正是那位博主忽视,而我想要特别强调的部分。具体说来,就包括伦理和策略等。伦理方面,译者要对翻译工作严谨负责;而策略方面,则涉及翻译时是否知道合理地添加译者注,想象预期的读者,为其调整语言表达。
梁老师知识星球上的文章所提到的这位医生加了大量“译者注”和“译者序”,指出中美医疗环境的差异。这恰恰证明这位医生具备了极高的翻译素养。他没有死板地转换文字,而是作为一名“文化协调者”,帮助读者跨越语境的鸿沟。如果是盲目的“医生译者”,他可能会因为太懂医学而忽略读者的接受度,或者因为过于自信而随意改写原文却不加说明。而作为推广该书的博主,要是懂翻译,好好做了功课,本应该着重从这些方面出发,推介这本译著。面对读者的提问,他也该尽量避免采用想当然的诉诸权威的回应方法。
二、质疑:专业知识为主,外语为辅?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专业知识为主,外语为辅?》 (专业知识为主,外语为辅?),开篇指出了这样的现象:
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翻译科普(乃至其他专业书籍),需要扎实的专业领域知识,然后“懂英语”(或“懂外语”),是最佳组合。不少科普图书编辑在找译者的时候,也是这么去找。
然后,我举了几个例子,提到近期审稿(都是专业为主,外语为辅的人翻译的)发现的不少理解错误。
当然,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这篇文章的主旨,是指出一个思维陷阱,也是很多图书编辑想当然会陷入的陷阱,即,以为涉及到某领域的科普书,就得是有该领域专业背景,且懂外语的人翻译才最可靠。我写那篇文章,并非要论证专业人士加懂外语就一定无法做好翻译。
我所举的例子也不构成任何充分的论证,只是提醒大家注意到,想当然认为[专业 + 外语]就是产出译作的公式,是有着严重偏差的认识。基于一些失败的案例,我觉得,有必要指出一个现实:不少图书编辑在盲目决定,某本书的译者必须是某专业领域的人的时候,却没有有效的手段考察他的外语能力,导致了市面上很多劣译的出现。要知道,所谓的“懂外语”,不同的级别差异实在是太大了。而普通人能掌握的考察一个人外语能力的方式或标准,往往都是大成问题的。
三、爱因斯坦两句话,愁煞几代翻译人
比如下面这个案例。

华南师范大学的何凯文在《谁的“发现”令爱因斯坦感到惊奇?》这篇文章(刊于《自然辩证法通讯》2005年第3期)中,指出并分析了《爱因斯坦文集》爱因斯坦的一封回信的中文翻译的问题。(除了在知网查询下载之外,豆瓣上也有人贴出了论文全文,见
https://book.douban.com/annotation/31546926/) ([1]何凯文. 谁的“发现”令爱因斯坦感到惊奇?——《爱因斯坦文集》中一封信的翻译问题[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5,(03):8-12+110.DOI:10.15994/j.1000-0763.2005.03.002.
) 此处简述如下:
1953 年,爱因斯坦在给 J .E.斯威策的信中 谈到了西方近代科学的建立和发展的基础问题。这封信的英文原文有如下一段: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Science has been based on two great achievements, the invention of the formal logical system (in Euclidean geometry) by the Greek philosophers, and 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at the Renaissance). In my opinion one need not be astonished that the Chinese sages did not make these steps. 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

《爱因斯坦文集》是许良英等人编译、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爱因斯坦著作合集。针对这一段的译文如下:
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 里得几何中),以及通过系统的试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 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令人惊奇的倒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 (1976 年 1 月北京第 1 次印刷)
可能是意识到这段译文有问题,原译者后来做了修改:
西方科学的基础和中国古代的发明——1953 年给 J .E .斯威策的信 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 里得几何中),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试验可能找出因果关系 。在我看来,中国的 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 。要是这些发现果然都做出了,那倒是令人惊奇的事 。 (1983 年 8 月北京第 3 次印刷 )
何凯文指出这两个译文都有问题,并给出了他的译文:
西方科学的发展基于两个伟大成就:希腊哲学家们对形式逻辑体系的发明(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对通过系统实验找出因果关系之可能性的发现(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们没有迈出这几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 。令人惊奇的是这些发现〔成果〕竟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被做出来了。
何凯文给出的译文大体正确,但补充的内容画蛇添足,弄巧成拙,反倒是反映出他没有真正读懂爱因斯坦的原文的意思,因此大体正确的译文,只是碰巧得到的而已。他的译文仍然会让读者感觉,爱因斯坦有着某种欧洲优越论,暗示中国人不行。其实,爱因斯坦根本没有那层意思。
如果细读何凯文的指正论文,会发现他的很多分析都是在做过度的思考,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此外也有错误。比如,他在文章中提出了这样两个疑问,在我看来都属多余。
- 是虚拟语气吗?
这个问题不是基于英语原文提出的,而是基于译者后来修订后的版本,增加了“要是”这个表达。何凯文据此开始论证基于这样的译文,反推原文应该如何,再去讨论“是虚拟语气吗?”,显得十分多余——英文是不是虚拟语气,只需看英文即可,而且一看即知啊。这根本就是一个伪问题。
- “这些发现(these discoveries)”到底指什么?
对此,何凯文的论证如下:
爱因斯坦对这两个词的使用是严谨的。古希腊哲学家对形式逻辑所做的工作无疑是原创性的,所以爱因斯坦用“invention”这个词来描述他们的工作。而爱因斯坦认为文艺复兴时期的“对通过系统实验找出因果关系之可能性的发现(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的科学工作不能说是原创性的,在相当程度上,是对古希腊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继承,或者说是对古希腊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重新“发现(discovery)”。[……]
可见,爱因斯坦对“invention”和“discovery”的运用,充分体现了他对科学史的深刻理解和对这两个英语单词的准确把握。同样,“these discoveries”不能指称“two great achievements”。因为“two great achievements”包含了invention和discovery在内。从逻辑上讲,既然不能指称“invention”,就不能指称“two great achievements”。
另外,“these discoveries”也不能指称“these steps”。如前所述,如把“these discoveries”等同于“these steps ”,必然导致“did not make these steps ”和“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这一对矛盾。况且,“these steps”,就是指前文中所提的“two great achievements”。
所以,“these discoveries”只能指称“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at the Renaissance)”。而“这些发现”就是指科学先驱们在文艺复兴时期,对通过系统实验找出因果关系之可能性的“发现”。
不得不说,以上分析,完全错误。之所以出错,主要是因为何凯文认为,爱因斯坦会精确把握英文 invention 和 discovery 的语义区别。
针对原文"...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何凯文的逻辑是 Invention 是发明,只有(希腊的)逻辑体系可以说是被“发明”出来的,而实验方法只能被“发现”(Discovery),所以结尾的“discoveries”只能指后者。
其实,如果 discoveries 仅指后者(文艺复兴时期的实验发现),爱因斯坦为什么用复数形式( these 和 discoveries?而原文中关于文艺复兴的描述是单数的:"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如果爱因斯坦只想指代后者,他更自然的写法应该是 "this discovery" 或者 "this step"。使用复数 these discoveries,最符合逻辑的解释就是:爱因斯坦将“希腊的形式逻辑的发明”和“文艺复兴的实验方法的发现” 统称为人类智慧的“大发现(Great Discoveries)”。
在这里,Discovery 被用作一个上义词(Hypernym),涵盖了“发明(Invention)”和狭义的“发现”。这种用法在英语(以及爱因斯坦的母语德语)中极其常见。何凯文死扣单词的词典定义,却忽略了上下文的指代关系。
不要忘了,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是物理学家,不是语言学家。他不一定像何凯文想当然判断的那样,会精确把握英文 invention 和 discovery 的语义区别;另外也有可能是他能区分,但是在写给 J.E. Switzer 的这封普通信件中,他只是口述(德语)给秘书,秘书翻译并打字,没有刻意区分。他在信中表达的是一种对于人类的成就的惊叹:西方科学竟然能诞生,这本身就是奇迹!
何凯文的分析是典型的过度语文学(Hyper-philology)分析,犯了学究式谬误。他为了证明自己的译文有理,强行构建了一套复杂的逻辑闭环。
- 他试图证明:Invention ≠ Discovery。
- 所以:These discoveries ≠ Invention + Discovery。
这种推导完全脱离了自然语言的交际功能,是典型的为了理论而理论,把活生生的文本切碎了分析。他忽略了文本的连贯性:前文说了两个伟大的成就(two great achievements),后文紧接着说这些步骤(these steps),最后总结说这些发现(these discoveries)。在语篇逻辑上,这三个词组(achievements, steps, discoveries)指代的显然是同一个整体对象——即西方科学的两大基石。
其实,这段话的真正逻辑非常简单,根本不需要像何凯文那样绕弯子:
- 大前提: 科学的诞生极其困难,需要两个极低概率的条件(逻辑+实验)。
- 推论: 中国没有这两样东西,所以中国没产生近代科学,这不值得惊讶(因为这就好比一个人没中彩票,不值得惊讶),也因此不构成很多人的错误解读,以为爱因斯坦看不起中国人。
- 结论: 真正值得惊讶的是,人类中竟然有一伙人(他不是刻意强调西方人)居然把这两样东西都搞出来了(竟然有人中了彩票)!
这里的 These discoveries 指的就是那两张所谓的“彩票”。何凯文非要说第一张彩票叫 Invention,第二张叫 Discovery ,所以最后说的复数的 Discoveries 不包括第一张,这在逻辑上是荒谬的。他试图通过神话爱因斯坦的英语用词精确度(Invention vs Discovery),来构建一个排他性的解释。这恰恰印证了一点:当研究者没有读懂文本的整体逻辑时,就会躲进微观的字词分析里,制造出看似高深实则无用的学术泡沫。爱因斯坦那句话里的 discoveries,就是一个通用的、包含了 invention 在内的宽泛概念,仅此而已。
更严重的是,许多读者,包括李约瑟(这非常奇怪,按说,他不应该误读这段英文啊)、何凯文在内,把这封信的格局从人类认识论的高度,降格为东西方文化比较的庸俗层面,完全没有爱因斯坦那种大思想家的视野,也低估了爱因斯坦在讨论人类大问题时的胸襟。爱因斯坦有一句名言,与这封信的逻辑是完全同构的:
The most incomprehensible thing about the world is that it is comprehensible.
这个世界最不可理解的事情,就是它竟然是可以被理解的。
这简直是同一套逻辑的翻版。他首先说一般而言,宇宙应该是混沌、不可知的(就像文明通常不会自发产生科学),但已经发生的事情堪称奇迹,即人类竟然能用公式去理解宇宙(就像西方竟然搞出了科学)。在爱因斯坦眼中,西方科学只是人类心智在这个星球上开出的一朵极其偶然、极其珍贵的花。他惊叹的是“花开了”这件事本身,而不是花开在西方还是东方。

四、翻译专业知识的重要性
何凯文的论文虽然碰巧纠正了许良英版本中明显的误译(即误以为爱因斯坦在夸中国),但矫枉过正了——显而易见的是,他分析的时候“用力过猛”。
译者之一许良英先生专门回应了这篇文章(《关于爱因斯坦致斯威策信的翻译问题 — —兼答何凯文君》)。文章中坦诚地表示,他最终认识到了自己前两个版本的错误:
在逐篇重新审读所有译文时,着重思考了1953 年致J. S. Switzer信的译文问题,终于认识到自己固执己见的错误,愉快地接受了胡大年、 Martin J. Klein 和张之翔的意见,把译文改定如下:“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可能找出因果关系。/ 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作出这些发现是令人惊奇的。”
许良英先生作为科学史泰斗,勇于认错、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令人敬佩。不过需要指出,许先生最终接受的译文固然正确,但是,“作出这些发现是令人惊奇的”这一句,译文没有做必要的补充,仍有可能让读者以为可以补充修改为“[中国人]作出……”。至少,许先生采用的最终版本中,这句话是令人费解的。不得不说,这是懂科学,也懂英文,但不懂翻译的规律造成的——尽管许先生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我还是不得不遗憾地这么说。

许先生去掉了之前版本中明显错误的“[在中国]”字样,但他没有补充明确的主语,导致句子悬在半空。结果就是,对于一个不知道背景的中国读者来说,这句话依然模棱两可。读者可能会想:既然爱因斯坦说中国贤哲没做出来不稀奇,那后面这句“令人惊奇”是不是指中国人做出来了?
就翻译技艺本身而言,他最后的这个修订版是比较典型的完成了字面翻译(Literal Translation)的版本。然而,翻译的外行可能意识不到,单纯翻译意思而不顾及交际效果,往往会制造出新的歧义。
这句话涉及到了中英文法的一个巨大差异。英文被动语态 were made 即使不加 by whom,也明确表示这是一个客观发生的事件,主语被虚化了。中文习惯省略主语(零主语句),但读者会自动在脑海中补全主语。补全时通常会基于“承前省略”的习惯。如此一来,读者的心理活动可能是:
- 上一句主语: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
- 下一句:[谁?] 作出这些发现是令人惊奇的。
- 大脑自动填空: 既然没换主语,那是不是还指“中国的贤哲”?或者是“中国的其他人”?
爱因斯坦原文中最关键的词是 at all(竟然、居然)。许先生译为“作出这些发现是令人惊奇的”,变成了平铺直叙的判断句,丢失了原文想传递的不可思议的惊叹的感觉。因为语气不够强烈,导致“惊奇”的对象不够聚焦。如果译成“这些发现竟然[被人类]做出来了”,那个“竟然”就能暗示出“本来是不太可能做出来的”,从而阻断读者往“中国”方向的联想。
许先生的修改,反映了一种典型的理工科思维翻译:他认为:原文没有 by the West,那我就不能加“西方”。原文没有 humanity,我就不能加“人类”。他追求的是词对词的精确,却牺牲了意思对意思的通达。——看,这就是有没有翻译本身的知识(翻译的规律、理论)所带来的不同观察。
翻译的规律要求我们,当源语言(English)的语法结构(被动语态+at all)在目标语言(Chinese)中难以直接对应时,译者必须进行明示化(Explicitation)处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翻译不是查字典,也不是简单的语法转换,而是一种对心理认知过程的重构。 不懂得这一点,哪怕是爱因斯坦的亲传弟子来翻译,也可能把爱因斯坦的意思搞砸。
五、警惕“动机性推理”作祟
由于上述的错误翻译,还造成了后续的很多民族主义者发飙而导致的车祸现场。比如,《中国科学报》刊登过这么一篇报道:
借助墨子,纪阳想和“评审专家”一起探讨,爱因斯坦在70年前说的一句话“是不是错了”。
报道中的所引的,是这样的译文:
在我看来,中国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是用不着惊奇的,做出这些发现是令人惊奇的。
首先需要指出,报道引用译文时不严肃,把“作出”写成了“做出”,且前面的句号改为了逗号。使译文语义变得更加混沌。
然后,报道中提到,针对爱因斯坦的话,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教授纪阳“侃侃而谈”:
比如:“从这封信中可以得知,爱因斯坦认为中国古代是没有系统的实验科学思想以及方法论的。”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纪阳表示,该结论自得出以来,几乎未被有力地质疑过,即便国内许多学者也已经默认实验科学的系统理论最早出自西方。(《不服爱因斯坦的判断,这位教授说中国实验理论早西方2000年》 https://user.guancha.cn/wap/content?id=1497686)
其实,纪阳先生完全是无的放矢——这里的“的”,其实是错误翻译造成的。爱因斯坦原信没有贬低中国人。要说贬低,他是贬低整个人类。没觉得人类在科学这件事儿能肯定成功。只是碰巧了——买彩票中了大奖。而纪阳先生的反驳,就像是有人说:“中彩票太难了,隔壁老王没中很正常。” 结果老王跳起来大喊:“你凭什么看不起我?我买彩票的姿势很帅的!我买彩票用的都是新嘎嘎的钞票!我也很有可能中的!”
这件事最稀奇的是,最关键的,是很多陷入口水战的人,都有预设的立场,而没有好好读懂英文——原文一点都不难。
这才是整件事最荒诞、也最令人无语的地方。
这恰恰是一个经典的房间里的大象:一群拥有博士或教授头衔、英语极其流利的学者,对着一段大概只有大学四六级(甚至高中)难度的英文,硬是读出了根本不存在的深意和恶意。
这已经不是英语水平的问题,而变成了心理学问题。归根到底,是“动机性推理”(Motivated Reasoning)作祟。很多学者在读这封信之前,脑子里已经装满了“我们要捍卫中国古代科技地位”的预设。带着这个滤镜,他们看到的不是 text(文本),而是 trigger words(触发词)。当看到 did not make these steps , 触发的反应是 他说我们没做到! 而看到 Chinese sages 触发的是 他批评我们的圣贤! 看到 Western Science ,触发的是 他在吹捧西方!
结果就是,许多人的大脑直接快进到了“爱因斯坦瞧不起中国”的结论。
因此,有时候,阻碍我们理解真理的,不是语言的障碍,而是内心的杂音。这也再次印证了奥卡姆剃刀原理在翻译中的重要性: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爱因斯坦没想那么多,译者和读者千万别给自己加戏。
六、原文本没有那么复杂
基于简单的对原文的理解,和必要的翻译学的知识及技巧,就能翻译如下(这是我的译文):
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分别是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体现在欧几里得几何中), 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找到事物的因果关系是可能的。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迈出这两步,那倒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真正让人惊奇的,是[人类]竟然最终做出了这些发现。
自夸一下(考虑到原文不难,也没什么好自夸的),这一版本,不仅准确,更重要的是在通顺性(Fluency)和明晰性(Clarity)上的努力。对于最后那个引起了很多人争议的句子,我添加主语[人类] + 强调词“竟然”,这就填补了许良英译本留下的语义真空。
具体分析如下:
名词动用,化繁为简:
- 原文: "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 译文: “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找到事物的因果关系是可能的。”
- 点评: 这一处处理是比较见译者功力的。原文是典型的名词堆砌,如果硬译成“对于通过系统实验找出因果关系之可能性的发现”,读起来会非常累。把它拆解成了一个主谓宾完整的句子,把 static(静态)的名词变成了 dynamic(动态)的过程,符合中文的阅读习惯。
语气的精准拿捏:
- 原文: "One need not be astonished"
- 你的译文: “那倒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 点评: “倒”字用得神妙。它传达了一种反预期的语气——你们以为我会惊讶?其实我不惊讶。这比生硬的“不必感到惊奇”要有灵气得多。
核心争议的终结:
- 原文: "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
- 你的译文: “真正让人惊奇的,是[人类]竟然最终做出了这些发现。”
- 点评: 这是全篇的定海神针。
- [人类]: 括号加得克制而精准,指出了这是一种普世的智力成就,而非狭隘的地域成就。
- 竟然: 对应了 "at all",把那种“小概率事件发生”的惊叹感表达得淋漓尽致。
七、AI 时代的译者能力
此外,我想说的是,现在来了个 AI,其实倒是给专业领域的人遮丑了。AI理解基本上比很多专业领域的人理解英文的能力强太多了,然后,辅以专业知识修订改写一下,确实能翻译得不错了。(注意:隐患仍在,只不过藏得更深)。
AI 拥有海量的语料库,它能瞬间识别出 make these steps 和 make these discoveries 的语义关联,而不会像何凯文那样陷入孤立的词义辨析。如果当年有 ChatGPT,何凯文把这两个词输进去问一下:“在爱因斯坦的语境下,这两个词是对立的吗?” AI 可能会直接告诉他:“不,它们通常互换使用。” 那么那篇错误的论文可能根本就不会诞生。因此,AI 极大地降低了“望文生义”的门槛。
但是,我们也要警惕,警示意义。AI 带来的新隐患可能比“误译”更难察觉:
隐患一:算法迎合(Sycophancy) 。如果用户带着强烈的偏见去提问,比如问 AI:“爱因斯坦这封信是在夸中国吗?请帮我按这个方向翻译。” 现在的 AI 为了讨好用户,很有可能会顺着你的毛摸,生成一个看似通顺但迎合你偏见的译文。这时候,AI 不仅没遮丑,反而成了偏见的放大器。
隐患二:丧失批判性思维(Loss of Critical Thinking)。当专家习惯了 AI 给出的流畅译文,他们可能会丧失咬文嚼字的能力。以前许良英先生虽然译错了,但他毕竟经过了深思熟虑和反复推敲。现在的人如果只是一键生成,连“推敲”这个过程都省了,那么对于文本深层逻辑的理解可能会变得肤浅。
隐患三:把“平庸”当“标准”。AI 的译文通常是基于概率最大化的“平均值”。它能做到“不错”,但很难做到“精彩”。像我的译文中用“那倒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种带有神韵的表达,AI 未必能每次都捕捉到。如果人类完全依赖 AI,翻译可能会变得正确但无趣。
因此,AI 可以帮我们扫清语言障碍,但逻辑判断和价值锚定(比如加上[人类]这个主语)依然需要具备批判性思维的人来完成。
大模型的出现进一步弥合了专业知识和语言知识之间的鸿沟。语言特别强的人,可以借助大模型补足专业知识,使得现学现卖变得更加可行(只要不是极其狭窄的领域的极其专业的书);而专业知识强语言能力弱的人,大模型给的初译也已经遮蔽了这些人“人肉”翻译时所可能犯的错。基于上述认识,现学现卖的灵活性(这多少有天赋在内)、语言基本功(能说会写,懂修辞),外加翻译的专业知识(翻译也是个专业好不好,有它自己的壁垒,如各种操作规范,以及理论的功用),才是未来的好译者。
而提及写作,我再啰嗦一下:写作是童子功,是一路积攒下来的本事,是不断训练才能获取的能力。我读到过一篇文章,说身为人文领域的学者,只发过论文,却没在《读书》等期刊上发表过文章,是有缺憾的。这篇文章就强调了真正的写作功夫的重要性。一言以蔽之,真的会写作——指创意写作,包括散文、杂文,以及其他一切文体形式——才算是真文人。
【The End】
附:
谁的“发现”令爱因斯坦感到惊奇?
——《爱因斯坦文集》中一封信的翻译问题
何凯文[1]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所,广东广州510631)
摘要:本文对《爱因斯坦文集》中被学术界广泛引用的爱因斯坦的一封回信的中文翻译提出质疑,认为此信的最后一句译文前(1976年)后(1983年)两次翻译都译错了。文章从英语语法和词汇学的角度,结合逻辑分析,指出此“these discoveries”乃是指前文所述的“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事件发生过程中的成果。 作者还指出原译者的错误在于没能理解最后一句话里的“these discoveries”的真正所指,而把它理解为指代前面的“these steps”。所以,令爱因斯坦感到惊奇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科学先驱们做出来的“发现”,而不是中国古代贤哲的“发现”。作者进一步提出,原译者两度错译的产生不一定是翻译水平的问题,更有可能是受到某种心理情结的干扰。
关键词:错译“发现”
〔中图分类号〕N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0763-( 2005)03- 0008- 05
1953年,爱因斯坦在给J.E.斯威策的信中,谈到了西方近代科学的建立和发展的基础问题。著名的科学家、科学史家李约瑟(Joseph Needham)教授在1961年发表的论文《中国科学传统的贫乏和胜利》中全文引用了这封信。1969年出版的李约瑟的论文集《大滴定》(The Grand Titration—Science and Society in East and West)一书收录了该文。这封信的英文原文如下:
Dear Sir,
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Science has been based on two great achievements,the invention of the formal logical system (in Euclidean geometry)by the Greek philosophers,and 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at the Renaissance)- In my opinion one need not be astonished that the Chinese sages did not make these steps- 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
Sincerely yours,
Albert Einstein-
这封信由于涉及到中国古代科技,因而经常被中国学术界引用。中文引用主要来源是商务印书馆(北京)1976年1月第一版的《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第574页的译文。这一版本第1次印刷是在1976年1 月。1983年进行了第3次印刷,这次印刷对这封信的翻译作了一定的修改。为了讨论的方便,我把修改前后的两次译文给出如下:
西方科学的基础和中国古代的发明
——1953年给J.E.斯威策的信
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通过系统的试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令人惊奇的倒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⑵
(*以上为1976年1月北京第1次印刷——本文作者注)
西方科学的基础和中国古代的发明
——1953年给J.E.斯威策的信
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试验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要是这些发现果然都做出了,那倒是令人惊奇的事。⑶
(*以上为1983年8月北京第3次印刷——本文作者注)
经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1983年的译文较之1976年的译文作了两处改动:
1、把“以及通过系统的试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改为“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试验可能找出因果关系”;
2、把“令人惊奇的倒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改为“要是这些发现果然都做出了,那倒是令人惊奇的事”。
第一处改动只做了小调整,意思基本不变。但后一句的意思在改动后变得与原来译文的意思相反。这两句话的前后两次的翻译都有可商榷的地方,但对前一句不拟探讨。本文主要针对最后一句的翻译提出质疑。窃以为,最后一句译文改动前(1976年)与改动后(1983年)的两次翻译都译错了。
1、是虚拟语气吗?
笔者认为,这两次翻译都错在把后面两句不是虚拟语气的句子(In my opinion one need not be astonished that the Chinese sages did not make these steps. 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当成虚拟语气的句子来译。
先看 1976 年的最后一句话(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的译文:令人惊奇的倒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译法容易引起人们对前面一句话(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的理解产生歧义:一种理解是肯定“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这样的理解会导致什么后果呢?这将使前后两句话自相矛盾:既说中国没有做出这些发现的同时,又说“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另一种理解是否定“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即把原文理解为:在我看来,〔要是〕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这样就使得这句话表达了一个与过去“事实”(中国的贤哲已经走上这两步)相反的意思。实际上,译者本来的理解就是这样的。但是把这种表达与过去事实相反的句子还原成英语,它必须是虚拟语气的。我们知道,一个表达了与过去事实相反的虚拟语气的句子,它的从句时态结构应该包含:had+v.过去分词,主句的时态结构应该包含:have+v.过去分词但原文(In my opinion one need not be astonished that the Chinese sages did not make these steps.)是一个这样的句子吗?英文原文显然不合此要求,它根本就不包含虚拟语气。
可能是意识到这个问题,也有可能还意识到这个结论(令人惊奇的倒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与中国科学史明显不符,1983年的译文作了如此的修改:要是这些发现果然都做出了,那倒是令人惊奇的事。这样就使它跟前面一句话(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在意思上保持了一致。但是把“要是这些发现果然都做出了,那倒是令人惊奇的事”这句话还原成英语,它也必须是一个包含有与过去事实相反的虚拟语气从句的句子,它的从句时态结构应该包含:had+v.过去分词,主句的时态结构应该包含:have+v.过去分词。英文原文(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 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显然也不符和此要求。可见,如此的译文实际上违反了翻译过程中要忠实原文的原则。
总之,最后这句话的翻译(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 -)无论是译成1976年的“令人惊奇的倒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还是译成跟它意义相反的1983年的译文,都会造成自相矛盾和对原文本义的不忠实(即把不是虚拟语气的句子当成虚拟语气来译)。这样,对这句话的翻译就陷入了一个二难困境。
要跳出这个二难困境,必须首先知道造成这种困境的根源是什么。经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它的根源就是“did not make these steps”和“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这一对矛盾的存在。而这对矛盾之所以能存在又是基于译者把“these steps”作为“these discoveries”的同义指称来理解,这就使得翻译活动陷入困境。所以,明确最后一句话中的“these discoveries"到底指称什么是准确地理解这句话,乃至完整地理解全信的关键。
2、“这些发现(these discoveries)”到底指什么?
英语的指示代词(this/these)是用来指代前文中提到的人或事物(used to refer to sth/sb previously mentioned)〔5)。从语义逻辑上讲,“these discoveries”只可能有原文中的如下四个指称:1、the invention (of the formal logical system in Euclidean geometry by the Greek philosophers );2、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at the Renaissance );3、two great achievements ;4、these steps。
那“these discoveries”能不能指称为“the invention of the formal logical system (in Euclidean geometry)by the Greek philosophers”呢?不能。这是因为“invention” 出自 “invent”,其本义是“to make or design sth that has not existed before⑹”。把它译成中文就是“制造和设计以前不存在的事物”;而“discoveries”出自“discover”,其本义是“find out; get knowledge of,bring to view sth existing but not yet known'7〕”。把它译成中文就是“发现存在而未为人知之物”。两者的含义泾渭分明,故不可以用“these discoveries”指称“the invention of the formal logical system (in Euclidean geometry )by the G reek philosophers”。
爱因斯坦对这两个词的使用是严谨的。古希腊哲学家对形式逻辑所做的工作无疑是原创性的,所以爱因斯坦用“invention^这个词来描述他们的工作。而爱因斯坦认为文艺复兴时期的“对通过系统实验找出因果关系之可能性的发现(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 的科学工作不能说是原创性的,在相当程度上,是对古希腊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继承,或者说是对古希腊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重新“发现(discovery)”。正如英国科学史家W-C-丹皮尔所认为的那样:
“列奥纳多(列奥纳多•达•芬奇一一本文作者注)虽然伟大,但我们决不能以为他所表现的科学精神是他所开创的”;“但是这些人实际上仍然和希腊思想有着联系,这就是和阿基米得的联系”; “近代物理学大师们的真正希腊始祖并不是百科全书式哲学家的亚里斯多德,而是几何学家和实验家的阿基米得。在有著作流传到今天的古典时代的著作家中,只有阿基米得最明显地具有真正的科学精神。”
可见,爱因斯坦对“invention”和“discovery”的运用,充分体现了他对科学史的深刻理解和对这两个英语单词的准确把握。
同样,“these discoveries”不能指称“two great achievements”。因为“ two great achievements”包含了 invention 和discovery在内。从逻辑上讲,既然不能指称“invention”,就不能指称“two great achievements”。
另外,“these discoveries” 也不能指称 “these steps”。如前所述,如把 “these discoveries” 等同于 “these steps”,必然导致“did not make these steps”和“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这一对矛盾。况且,“these steps” 就是指前文中所提的“two great achievements”。
所以,“these discoveries”只能指称“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at the Renaissance)”。而“这些发现”就是指科学先驱们在文艺复兴时期,对通过系统实验找出因果关系之可能性的“发现”。
通过对这样的鉴别,我们就明白了最后一句英文说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的事情,而不是像《爱因斯坦文集》中翻译所认为的那样,是在谈中国的事情。更具体地讲,西方科学自古希腊起步后,经过长期缓慢的发展,终于走出了最关键的一步(step)——文艺复兴时期的科学革命。科学革命期间,科学先驱们“发现”了一系列科学方法,如古希腊阿基米得的科学实验传统和将实验与数学结合起来对事物之间因果关系进行描述的科学方法等等。爱因斯坦认为这才是“令人惊奇的事情(the astonishing thing)”。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必须解答:既然“discoveries” 只能是指“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at the Renaissance”,那为什么会有 “discoveries”与 “discovery”之间形式上的差异呢?
这里涉及到英语名词的数的形式的变化和用法问题。名词“discovery”有两种变化: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作不可数名词的“discovery”意思是“the process of discovering sb/sth〔5〕” ,即其意思强调“主动发现的过程”;而作可数名词的“discovery”意思是“a thing or a person that is discovered'5〕”,即其意思强调“被发现的人或事物”。信的开头那个“discovery”与“of the possibility” 一起使用,显然是一个不可数的抽象名词,此“discovery”表达的是“发现行为进行的过程性”这一含义;后一个“discoveries”是可数名词(复数形式),此乃“被发现了的事物”。所以,更准确地讲,此“discoveries”乃是指彼“discovery”事件中的一部分,即全部事件中的成果部分(即things that is discovered in 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 at the Renaissance)o (借此啰嗦几句:一部分国人学英语时,习惯于学一个英语单词对应记忆一个中文释义,如记忆一个英文的“discovery”,同时记忆一个中文的“发现”。但是由于不理解英语释义以及词性用法等,在阅读英文资料时,往往难以体会出文本中稍细微一点的含意,乃至产生误解。)
所以,最后这句话(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 -)可以更具体地翻译为: 令人惊奇的是这些发现〔成果〕竟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被做出来了。
3、错译原因分析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上述错译?
从翻译技术的角度来讲,是因为对“these discoveries”的误解,即没有理解“discoveries”所指称的对象。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很有可能是由于编译者的思维受到某种“情结”的干扰。文末一句的两次错译,都有一个共同点:“这些发现(these discoveries)”的主体都是中国。所以我认为未必是翻译者的水平有问题,而是他们的判断力受到了某种意识的干扰。最近读到中科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刘钝教授的一篇文章⑵,他认为中国人存在一种“李约瑟情结”,其表现之一是“将李约瑟的贡献片面地理解为在阐发中国古代的科学和技术成就方面”,并认为“我们不应将李约瑟对中国古代科学与文明的研究,片面地理解成替中国的科学传统和技术成就树碑立传。”我怀疑译者就是怀着类似的“情结”,希望从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大腕的言论中为中国科技史找到有利的证据,从而干扰了对原文的理解。如此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例如,该信的译者在1983年修改译文的时候,已经知道爱因斯坦在信中没有肯定“中国古代的科学和技术成就”的意思,却继续把“中国古代的发明”保留为标题的一部分,舍不得取消(在1976年、1983年两次印刷的《文集》里,本信译文注释部分显示:本文是胡文耕同志译,标题是编者加的。(3〕可见,标题不是从英文原文或其他英文版本中翻译过来的)。而且,译者自己的两次译文中与中国有关的概念都只提到“〔中国的〕这些发现(these discoveries)”和 “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these steps)”,并没有专门提到“中国古代的发明”。正如上文中所说,“发现” 与“发明”是两个内涵有区别的概念。这里有可能是译者忽视了对几个概念的区分,但更有可能是由于类似于“李约瑟情结”的“中国古代科技成就情结”的干扰,使得翻译过程中出现了“一叶障目”的现象。
当然,翻译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严复曾说过:“译事有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尤不译也,则达尚焉。”可见,翻译过程中,即使要做到忠实本义(信)和明示本义(达)这两步基本要求也不是件容易的事。《爱因斯坦文集》的编译工作量极大,此处乃白璧微瑕。本人在吸纳原来译文的基础上,试译原信如下,求教于方家:
西方科学的基础和中国古代的发明
——1953年给J.E.斯威策的信
西方科学的发展基于两个伟大成就:希腊哲学家们对形式逻辑体系的发明(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对通过系统实验找出因果关系之可能性的发现(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们没有迈出这几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令人惊奇的是这些发现〔成果〕竟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被做出来了。
〔参考文献〕
〔1〕Joseph Needham : The Grand Titration—Science and Society in East and West - London : GEORGE ALLEN & UNWIN LTD,1969.43.
〔2〕《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C〕.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574(1976年1月北京第1次印刷).
〔3〕《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C〕.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574(1983年8月北京第3次印刷).
〔4〕薄冰赵德鑫.《英语语法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1994. 253〜254. L-G-亚历山大.《朗文英语语法》〔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1991.505〜506.
〔5〕 〔 6〕〔9〕〔 10〕Jonathan Crowther: Oxford Advanced Learner s Dictionary ( Fifth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1242,p.628,p.330,p.330.
〔6〕霍恩比(A.S.Hornby).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1587.
〔7〕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88.332.
〔8〕W.C .丹皮尔.《科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164〜165.
〔9〕刘钝.李约瑟:科学、正义与进步〔J〕.余翔林主编.《科学的前沿一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演讲录(第四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241
〔责任编辑王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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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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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高平叔:蔡元培论科学技术〔M〕.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 .
〔22〕李思孟:“近代科学的传入与中国人对科学的误解”〔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年,第6期.
〔23〕竺可桢:竺可桢文集〔M〕.科学出版社,1979 .
〔24〕吴海江:“中国现代功利主义科学价值观的确立极其对科学发展的负面影响”〔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年,第12 期
〔25〕李醒民:中国现代科学思潮〔M〕.科学出版社,2004 .
[1] 〔收稿日期〕2004年10月29日
〔作者简介〕何凯文(1971 ―)男,湖南郴州人,华南师范大学哲学所研究生。学习和研究方向:科学史和科技哲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