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行为"

关键点就在于这个「违背他人意愿」。

如果一个男生在自慰,但没有与女生有任何接触,包括眼神上的接触,一般会按「公共猥亵行为」进行处罚——会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罚款、5到10天的拘留。

如果这个时候女生拿起手机对着该名男生下体进行拍摄,用来收集证据,那么该名女生是否构成「性骚扰」?

如果女生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且行为合理、适度,那么则不构成「性骚扰」。

但是,有一个关键的前提

搜集的证据不能公开传播或恶意使用,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权或肖像权!只能交给警方、律师和相关人员。不能直接发布!

如果在该类争论事件中动用网络的力量,也有应当遵循的范围。

还是一定不能侵犯他人隐私权或肖像权!包括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他人姓名、身份、个人隐私等。

可以动用网络的力量,比如像追风小叶那样,但是不能透露当事人个人身份和隐私!不管是在事件调查中还是定论后。

警方调解不成,可以诉诸法律。极度恶性的事件,法院自然会公布罪犯身份。

另外,道歉书本身不能替代司法程序,也不代表免责或者证据。无论是不是被强迫写下。


以上就是我对武汉大学杨某媛事件的解读,至于学校方面,只要闹大了永远是想着息事宁人,不要指望任何一所学校能做出公平的决策。

但武汉大学犯了和NASA一样的「从众」错误,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讲。NASA当时为了响应社会把第一位女教师送上太空,于是加班加点地赶工程,忽视检查,最终导致「挑战者号」爆炸。

武汉大学为了息事宁人、最大化降低对学校名誉的影响。选择直接给予处分,但在杨某败诉后,遭到了更大的反噬(注意是杨某起诉肖某)。

如果被诬告应当怎样应对

如果你真的什么都没做,被诬告了,应当怎样应对?

在事发时,你态度就应当强硬!没有做的就一定不要承认。该怼回去就怼回去。

如果对方在网上和你对线,那你就直接甩证据。忍不住挠痒就直接表明自己的行为,不要怕网民怎样评价你。比起被网暴,什么都不做会遭受更多网暴。

如果泄露你的个人隐私和身份,那么你可以直接报警。再进一步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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